(一)蓄電池類型、蓄電池組的電池節(jié)數(shù)或單元數(shù);
(二)蓄電池組的總標稱電壓;
(三)警告標識明示設備的能量或及化學危險,以及參考相關說明規(guī)定的維護處理和廢棄處置要求。
【電池接線】蓄電池電極和蓄電池連接器應易于觸及,以便于使用工具緊固;觸點、連接和布線必須防止其不受環(huán)境溫度、濕度、氣體、蒸汽和機械壓力等因素的影響;電池應采取防止電解液泄漏流散的保護措施。
【應急準備】UPS設備房責任單位應制定和落實UPS設備房安全生產事故專項應急預案或現(xiàn)場處置方案,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器材、設備和物資,定期對應急器材檢查、維護、保養(yǎng),確保完好有效。
UPS設備房發(fā)生事故后,事故現(xiàn)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主要負責人;主要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救援,防止事故擴大;同時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報告負有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職責的部門,不得隱瞞不報、或者遲報,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(xiàn)場、毀滅有關證據(jù);情況緊急時,事故現(xiàn)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機關報警,并可直接向事故發(fā)負有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。
(一)活動地板下的空間只作為電纜布線使用時,地板高度不宜小于250mm,活動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裝飾,可采用水泥砂漿抹灰,地面材料應平整、耐磨;
(二)活動地板下的空間既作為電纜布線,又作為空調靜壓箱時,地板高度不宜小于500mm;
(三)活動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裝飾應采用不起塵、不積灰、易于清潔的材料,樓板和地面應采取防潮措施。